成都市国土规划地籍事务中心是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同意,现面向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采取公开考核招聘的方式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一)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经历10年以上,参与过部、省级以上(含部、省级)土地资源利用相关课题研究。
(二)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园林学"、"风景园林"、"景观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取得注册测绘师、从事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经历10年以上。
(三)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5月23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二、岗位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要求:熟悉国土资源管理、土地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等工作。
(五)年龄要求: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如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身份编制:此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
(二)薪酬待遇:享受事业单位相应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三)岗位安排: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安排到相关部门从事公共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选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
四、选聘程序
(一)公告
在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0月24日止(7个工作日)。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自行前往成都市国土规划地籍事务中心办公室报名(成都市青羊区家园路3号),填写并提交报名表。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应聘人员自荐书。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级职称资格证书。
(3)毕业高校或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材料原件。
(4)部、省级以上(含部、省级)土地资源利用相关课题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造成的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核方式
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组根据应聘人员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及基本素质等进行集体评议,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资格审查、考核时间等内容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
(五)体检
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现行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察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6]4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聘用
通过考核、体检、考察及公示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监督
为保证选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28-87383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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